市委常委会议研究慈善工作
5月10日,中共福州市委召开2016年第15次常委会议,听取慈善工作汇报,研究贯彻《慈善法》,进一步推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。
出席常委会议的市委常委有:杨岳、杨益民、何静彦、修兴高、洪波、黄忠勇、林晓英、徐凡新、王进足、薛侃、林飞。市人大主任周振华、市政协主席周宏列席会议。列席会议的还有市委办、市政府办、人大法制委、组织部、宣传部、文明办、教育局、司法局、民政局、财政局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。
会议由省委常委、市委书记杨岳主持。
会议听取了市慈善总会会长方庆云关于福州市慈善工作情况的汇报。与会同志进行了认真讨论。
会议指出,近年来,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市慈善总会坚持以“救危助急,济困扶贫”为宗旨,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慈善活动,在灾害救助、扶贫济困、医疗救助、教育救助、扶老助残和其他公益事业领域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很多工作走在全国、全省前列,市委对此给予充分肯定。
会议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:
一是注重宣传培育,持续增强慈善事业影响力。要加大慈善宣传力度,市委班子带头学习、宣传《慈善法》,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跟进,带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慈善、支持慈善、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。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慈善工作好典型、好经验,以点带面壮大慈善群体、培育慈善文化,动员更多的侨领、榕籍企业家等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慈善活动,支持慈善事业发展。
二是坚持依法规范,切实维护慈善事业公信力。各级政府和民政、司法、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《慈善法》相关规定,落实监管责任,严格执法;坚决严处严惩各类涉慈善违法犯罪行为,坚决维护慈善事业公信力。要加强慈善组织登记监管,抓好慈善资金安全管理,推动慈善行为信息公开,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。
三是加强队伍建设,不断拓展慈善事业生命力。各级党委、政府要高度重视慈善工作,在机构建设、经费安排、运营保障、慈善活动开展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,为推动省会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。要整合社会志愿服务力量,发动社会志愿者广泛参与助力慈善事业发展。要强化公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,着力提升我市公益从业者队伍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。要研究提出慈善机构建设、人员构成、薪酬待遇等事项的制度性安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