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名誉职务的公告
根据中央社会工作部办公厅、民政部办公厅2026年3月联合印发的《行业协会商会名誉职务设立管理办法(试行)》以及福建省民政厅2026年9月30日下发的《福建省各级慈善会名誉职务设立工作提示》的要求,设立名誉职务坚持“非必要不设立”原则,福州市慈善总会原聘的名誉职务自然解除。
衷心感谢各位荣誉会长、荣誉副会长等名誉职务人员多年来对福州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,真诚期待各位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市慈善工作。
特此公告。
福州市慈善总会
2026年10月2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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