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两办”发出开展“中华慈善日”捐赠活动通知 “中华慈善日”我会工作人员率先捐款
“中华慈善日”我会举行捐赠活动
今年9月5日是《慈善法》颁布实施后的第二个“慈善日”。为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,进一步增强群众慈善意识,发展我市慈善事业,日前,市委办公厅、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决定,9月份在全市开展2017年“中华慈善日”捐赠活动。《通知》要求,各级各单位要把捐赠活动作为关心社会弱势群体,提升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的重要契机,精心组织策划,加强组织领导,营造良好氛围。活动过程既要强调自愿原则、重在参与,又要发挥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。
9月6日,我会举行捐赠活动。在总会林雄会长带领下,全体工作人员向捐赠箱投入了善款,表达了对慈善事业的心意。值得一提的是,本会原工作人员侯功冰同志被录取为国家公务员,已走上新的工作岗位,但仍不忘初心,与爱同行,嘱托其他同志为其捐款。
据悉,“两办”通知下达后,各县(市)区正有序地组织开展“中华慈善日”捐赠活动。